为了能让自己蒙混于年少之中我决定再增文一章。
部落格就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的地方。
今天跟王君一块儿吃午餐,
其实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真的不太够,
要忙接送要忙吃喝还要忙抬杠,
匆匆忙忙的不是我的作风。
前几天有个人问我说为什么老是一个人?
除了谈恋爱之外其余的时间像是吃饭逛街看电影都是一个人。
原本以为这叫作独立,
但经她这么一问我倒觉得自己像是个没朋友的孤独精。
朋友的数量是真的不多啦,
不过重质不重量一向是我的"词穷"。
哎哟,
谁知道我想说什么的可以帮帮忙填充一下吗?
宗旨?
怪怪的感觉不太适合。
一个人吃饭是因为六十分钟的午休时间不够我与朋友闲聊。
一个人逛街是因为不需要顾虑对方自己想晃哪里就去哪里。
一个人看电影是因为不想把朋友硬约出来当作是免费陪客。
这样的解释还行吗?
抑或是更明显地表露出我的孤僻?
好嘛如果你开心那我就承认吧!
午休回来不久看到一件橙白色的衬衫好像是某驾训中心的制服,
原来是万津分行一个算是经理级的人物吧。
站在我柜台不远处的方向面对着,
一开始是真的不想跟他有任何眼神接触,
毕竟我们才见过两三次面,
我记得他但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
于是假装很认真地在工作,
后来余光瞄到他似乎有走近的意图,
礼貌上还是得抬头来看一看说不定他有什么疑难杂症希望得到我的帮助,
眼神对到了零点四秒职业性的弯起了嘴角,
但他没给我反应于是移开目光暗地里问候了他母亲一句,
笑一下是会怎样?
还是说你被我们第一次见面时那超水准的白眼给唬住了?
人长那么大一只怕什么呢?
况且那白眼是送我男友又不是给你的,
不管什么原因你何必记挂咧?
又或是我不觉意踩了你的地雷,
至今仍耿耿于怀?
不管怎么样你开心就好没兴趣知道答案,
只要你别搞错对象将这里的不爽投射到我男友身上去就好。
我有多么地顾人怨其实我很清楚明了,
但他是好人,
希望你们都能感觉得到。
写着写着就快要睡着了的感觉,
是时候该去把昨夜少睡的四个钟眠给补一补咯。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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